崔与之〔宋代〕
崔与之
崔与之(1158~1239)南宋名臣。字正子,一字正之,号菊坡,谥清献,原籍宁都白鹿营 (今江西省宁都县黄石镇营底村),幼年随父移居广东增城,故《宋史》载其广州人,《中国人名大辞典》载其增城(中新坑背崔屋村)人。绍熙四年(1193)进士。授浔州司法参军,调淮西提刑司检法官,特授广西提点刑狱。嘉定中,权发遣扬州事、主管淮东安抚司公事,知成都府兼本路安抚使。端平元年(1234),授广东经略安抚使兼知广州。二年,除参知政事。三年,拜右承相兼枢密使。嘉熙三年以观文殿大学士奉祠。著有《崔清献公集》。
谢五开府番罗袄
黄庭坚 〔宋代〕
春归怨·问春为谁来
周端臣 〔宋代〕
蝶恋花·八九十翁嬉入市
刘辰翁 〔宋代〕
偈颂一百一十七首
释绍昙 〔宋代〕
偈公六十五首
释咸杰 〔宋代〕
堪笑 其三
方岳 〔宋代〕
堪笑刘安苦学仙,云中鸡犬事茫然。早知官职乃如许,悔不人间差自贤。
巧松
华岳 〔宋代〕
送除景说归三衢
高斯得 〔宋代〕
送严郡通守郑希说还任
梁储 〔明代〕
三年鱼雁几回过,南望思君意未磨。今夕挑灯重致语,别来离思恐犹多。
抡材自合先推毂,书最还应有颂歌。早晚乔迁何处去,岭南佳约莫教讹。
次韵郑省仓见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