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岑(一○八七~一一六七),字季高,号杼山居士,吴兴(今浙江湖州)人,迁居溧阳(今属江苏)。高宗建炎元年(一一二七),直秘阁,知郑州。绍兴四年(一一三四),知太平州,历知池州、镇江府、潭州、信州,以其历守三郡妄费官帑,落职,提举江州太平观,十一年,责授单州团练副使,全州安置。三十一年,召赴行在,试户部侍郎。金人入和州,兼御营随军都转运使,沿江措置,旋复奉祠。三十二年,以言者论其前罪落职。孝宗乾道三年卒,年八十一。《景定建康志》卷四九、《至正金陵新志》卷一三下有传。今录诗二首。
春寒寂寂花事迟,驿楼弱柳青垂丝。玉瓶酒尽客不醉,东风惆怅令人思。
问君此行去何极,共说毛君司谏职。直词戆谏昔回天,天子时时借颜色。
吴君仗节中州行,骅骝骨格众目惊。归来起居北堂下,汉槎又促趋严程。
蒋君年少拾高第,要路勋名行远致。终孝三秋宰木长,细草新蒲乱愁思。
可怜去后凡马空,到时花发燕山红。各言相离会何日,长笑百年成转蓬。
愧予衡茅守儒素,贫病无书问亲故。心随河水转北流,回首斜阳渺烟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