崔与之(1158~1239)南宋名臣。字正子,一字正之,号菊坡,谥清献,原籍宁都白鹿营 (今江西省宁都县黄石镇营底村),幼年随父移居广东增城,故《宋史》载其广州人,《中国人名大辞典》载其增城(中新坑背崔屋村)人。绍熙四年(1193)进士。授浔州司法参军,调淮西提刑司检法官,特授广西提点刑狱。嘉定中,权发遣扬州事、主管淮东安抚司公事,知成都府兼本路安抚使。端平元年(1234),授广东经略安抚使兼知广州。二年,除参知政事。三年,拜右承相兼枢密使。嘉熙三年以观文殿大学士奉祠。著有《崔清献公集》。
吾宗抱逸韵,试吏得南屏。扫厅日哦诗,俗士驾敢并。
双溪与叠嶂,拄颊对佳境。诸昆奉板舆,晨夕严省定。
仲氏近剖符,鍊养窥丹井。叔兮久燕閒,禅要心独领。
何人絷骐骥,逸足未高骋。会当归本朝,宗社重九鼎。
衰疲老山林,耕钓供饵饼。叩门欣得朋,草草具醪茗。
追思会金陵,三载如食顷。契阔怀晤言,川途阻修永。
临流送将归,岁晏风霜冷。寄声昆季间,卜邻谁定肯。
天高烟雾深,且纵江湖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