崔与之〔宋代〕
崔与之
崔与之(1158~1239)南宋名臣。字正子,一字正之,号菊坡,谥清献,原籍宁都白鹿营 (今江西省宁都县黄石镇营底村),幼年随父移居广东增城,故《宋史》载其广州人,《中国人名大辞典》载其增城(中新坑背崔屋村)人。绍熙四年(1193)进士。授浔州司法参军,调淮西提刑司检法官,特授广西提点刑狱。嘉定中,权发遣扬州事、主管淮东安抚司公事,知成都府兼本路安抚使。端平元年(1234),授广东经略安抚使兼知广州。二年,除参知政事。三年,拜右承相兼枢密使。嘉熙三年以观文殿大学士奉祠。著有《崔清献公集》。
绍兴祀神州地祇十六首 神州地祇位酌献用《嘉安》。
郊庙朝会歌辞 〔宋代〕
恭承明祀,嘉荐令芳。亦有桂酒,诚悫是将。瑟瓒以酌,效欢厥觞。
庶乎燕享,永怀不忘。
颂古五首
释如琰 〔宋代〕
颂古四十四首 其二十七
释师范 〔宋代〕
铜公塘,铁奉化。得人憎,得人怕。不是明州人,定说苏州语。
题徐赞府不负堂
方回 〔元代〕
闻慎思说豪塘居
晁补之 〔宋代〕
兰陵王 岁晚忆王彦强而作
邵亨贞 〔元代〕
赠赵师秀
徐玑 〔宋代〕
感昔二首
刘克庄 〔宋代〕
为清隐打化僧说偈
洪咨夔 〔宋代〕
四安道中所见 其二十五
牟巘 〔宋代〕
归途拟向城中去,论旧翻惊人已非。怅望敬亭烟雨外,平生漫说谢玄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