崔与之〔宋代〕
崔与之
崔与之(1158~1239)南宋名臣。字正子,一字正之,号菊坡,谥清献,原籍宁都白鹿营 (今江西省宁都县黄石镇营底村),幼年随父移居广东增城,故《宋史》载其广州人,《中国人名大辞典》载其增城(中新坑背崔屋村)人。绍熙四年(1193)进士。授浔州司法参军,调淮西提刑司检法官,特授广西提点刑狱。嘉定中,权发遣扬州事、主管淮东安抚司公事,知成都府兼本路安抚使。端平元年(1234),授广东经略安抚使兼知广州。二年,除参知政事。三年,拜右承相兼枢密使。嘉熙三年以观文殿大学士奉祠。著有《崔清献公集》。
昭君怨 昭君塞外命重制琵琶,曰浑不似
董元恺 〔清代〕
莫谓汉宫人巧。便有琵琶难肖。毳帐草萧萧。梦魂遥。
薄命玉容如此。值得一声情死。边月下祈连。影堪怜。
口占呈全完白四首
李邺嗣 〔明代〕
沁园春·竹焉美哉
严参 〔宋代〕
老将效唐人体
陆游 〔宋代〕
桂隐纪咏·殊胜轩
张镃 〔宋代〕
和周子中韵
杨万里 〔宋代〕
紫金山和白乐天二首示印岳印中诸子 其一
何南凤 〔明代〕
人生贵适性,何必慕荣达。畏彼衣冠劳,去家时削发。
囊中无羡钱,传食作生活。在处有青山,山山好看月。
皇甫一首
苏籀 〔宋代〕
瑞鹧鸪
佚名 〔宋代〕
偈颂十二首
释道璨 〔宋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