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志和(732年—774年?),唐代诗人,字子同,初名龟龄,号玄真子。祁门县灯塔乡张村庇人,祖籍浙江金华,先祖湖州长兴房塘。张志和三岁就能读书,六岁做文章,十六岁明经及第,先后任翰林待诏、左金吾卫录事参军、南浦县尉等职。后有感于宦海风波和人生无常,在母亲和妻子相继故去的情况下,弃官弃家,浪迹江湖。著作有《玄真子》十二卷三万字,《大易》十五卷,有《渔夫词》五首、诗七首传世。
至治昌明日,文章耀上台。学因施教广,院以育贤开。
采藻鸾旗振,谈经马帐推。衣冠登俎豆,德行筮云雷。
讲席春风坐,黉宫夏屋陪。伦明三代共,道尽百年该。
比户归弦诵,登门起草莱。圣朝恩泽溥,济济集英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