曹彦约(1157~1228)南宋大臣。字简甫,号昌谷,南康军都昌(今属江西)人。淳熙八年进士。曾从朱熹讲学,后受人之召,负责汉阳军事,因部署抗金有方,改知汉阳军。后累官宝谟阁待制、知成都府。嘉定初,为湖南转运判官,镇压郴州(今湖南郴县)瑶民起义,后任利州路(今属陕西)转运判官兼知利州,发漕司储粮减价粜与饥民、通商蠲税,并论兵柄财权并列之弊。宝庆元年,擢为兵部侍郎,迁礼部侍郎,不久又授为兵部尚书,力辞不拜,后以华文阁学士致仕,卒谥“文简”。
湛湛尊中酒,有功不自伐。不伐人不知,我今代其说。
良将临大敌,前驱千万卒。一箪投河饮,赴死心如一。
壮士磨匕首,勇愤气咆𠷺。一酣忘报雠,四体如无骨。
东海杀孝妇,天旱踰年月。一酌酹其魂,通宵雨不歇。
咸阳秦狱气,冤痛结为物。千岁不肯散,一沃亦销失。
况兹儿女恨,及彼幽忧疾。快饮无不消,如霜得春日。
方知曲糵灵,万物无与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