曹彦约〔宋代〕
曹彦约
曹彦约(1157~1228)南宋大臣。字简甫,号昌谷,南康军都昌(今属江西)人。淳熙八年进士。曾从朱熹讲学,后受人之召,负责汉阳军事,因部署抗金有方,改知汉阳军。后累官宝谟阁待制、知成都府。嘉定初,为湖南转运判官,镇压郴州(今湖南郴县)瑶民起义,后任利州路(今属陕西)转运判官兼知利州,发漕司储粮减价粜与饥民、通商蠲税,并论兵柄财权并列之弊。宝庆元年,擢为兵部侍郎,迁礼部侍郎,不久又授为兵部尚书,力辞不拜,后以华文阁学士致仕,卒谥“文简”。
折红梅·喜冰澌初泮
吴感 〔宋代〕
春日与客谈旧事有不能忘者纪以小诗 其一
顾清 〔明代〕
贤科采掇误知名,素卷青衣守进呈。两字早从提笔定,白头空愧古人情。
赠大行诏使封夷
王稚登 〔明代〕
和赵尚书无辩诗
吴泳 〔宋代〕
寄仵判院八首
华岳 〔宋代〕
留题吴兴投老庵
张良臣 〔宋代〕
咏瑞粟
周遇圣 〔宋代〕
题唐郑虔山居说听图
宋高宗 〔宋代〕
酬王伯虎
王安石 〔宋代〕
长短吟
邵雍 〔宋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