于谦(1398年5月13日-1457年2月16日),字廷益,号节庵,官至少保,世称于少保。汉族,明朝浙江杭州钱塘县人。因参与平定汉王朱高煦谋反有功,得到明宣宗器重,担任明朝山西河南巡抚。明英宗时期,因得罪王振下狱,后释放,起为兵部侍郎。土木堡之变后英宗被俘,郕王朱祁钰监国,擢兵部尚书。于谦力排南迁之议,决策守京师,与诸大臣请郕王即位。瓦剌兵逼京师,督战,击退之。论功加封少保,总督军务,被迫与先遣使议和,使英宗得归。天顺元年因“谋逆”罪被冤杀。谥曰忠肃。有《于忠肃集》。于谦与岳飞、张煌言并称“西湖三杰”。
五代衰替,六合携离。封疆窃据,兵甲竞驰。天顾黎献,涂炭可悲。
帝启灵命,浚哲应期。皇祖丕变,金钺俄麾。率土执贽,犷俗来仪。
瞻彼大卤,窃此馀基。独迷文告,莫畏天威。神宗继统,璿图有辉。
尚安蠢尔,罔怀格思。六飞夙驾,万旅奉辞。徯来发咏,不阵行师。
云旗先路,壶浆塞岐。天临日照,宸虑通微。前歌后舞,人心悦随。
要领自得,智力何施。风移僭冒,政治淳熙。书文混一,盛德咸宜。
干戈倒载,振振言归。诞昭七德,永定九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