于谦(1398年5月13日-1457年2月16日),字廷益,号节庵,官至少保,世称于少保。汉族,明朝浙江杭州钱塘县人。因参与平定汉王朱高煦谋反有功,得到明宣宗器重,担任明朝山西河南巡抚。明英宗时期,因得罪王振下狱,后释放,起为兵部侍郎。土木堡之变后英宗被俘,郕王朱祁钰监国,擢兵部尚书。于谦力排南迁之议,决策守京师,与诸大臣请郕王即位。瓦剌兵逼京师,督战,击退之。论功加封少保,总督军务,被迫与先遣使议和,使英宗得归。天顺元年因“谋逆”罪被冤杀。谥曰忠肃。有《于忠肃集》。于谦与岳飞、张煌言并称“西湖三杰”。
孙君出宛陵,梅诗独不喜。祝黄世通家,于此更訾毁。
暇日扣我门,相与求正始。敢述过庭闻,用告二三子。
节拍贵详缓,言语戒浮靡。无因内金盘,遂厌古罍洗。
无惑变徵声,雅乐成逆耳。譬如学书人,牵率宗二米。
一观繇羲帖,弃走却千里。九方相神骏,肯与骊黄齿。
纷纷稗官说,而昧洙泗理。世事难具陈,岂必在文士。
不鼓无成亏,吾欲师昭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