崔与之〔宋代〕
崔与之
崔与之(1158~1239)南宋名臣。字正子,一字正之,号菊坡,谥清献,原籍宁都白鹿营 (今江西省宁都县黄石镇营底村),幼年随父移居广东增城,故《宋史》载其广州人,《中国人名大辞典》载其增城(中新坑背崔屋村)人。绍熙四年(1193)进士。授浔州司法参军,调淮西提刑司检法官,特授广西提点刑狱。嘉定中,权发遣扬州事、主管淮东安抚司公事,知成都府兼本路安抚使。端平元年(1234),授广东经略安抚使兼知广州。二年,除参知政事。三年,拜右承相兼枢密使。嘉熙三年以观文殿大学士奉祠。著有《崔清献公集》。
谢吴秘丞作石屏集后序
戴复古 〔宋代〕
偈
僧义翔 〔宋代〕
木犀四首 其三
赵蕃 〔宋代〕
浪说西京斗大花,赤栏青幄五侯家。那知林下馀幽物,雨打风吹不怨嗟。
申前意和圆机绝句梅花
晁说之 〔宋代〕
赵尚书挽诗
叶适 〔宋代〕
偕蹈中过书坞归二十韵
周南 〔宋代〕
题刘汝弼东源小隐图
苏伯衡 〔明代〕
【仙吕】一半儿_手帕藕丝纤
王举之 〔元代〕
制霓裳羽衣箫谱成听诸箫郎掐韵
伍瑞隆 〔明代〕
不复人间想,新成月里篇。声疑隔霄汉,人似挟飞仙。
艳曲琼楼借,芳心玉指传。应知天上谱,元异李龟年。
和陈莹中了斋自警六绝
杨时 〔宋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