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廿二史劄记》·卷二十四 宋史 原文
宋史数人共事传各专功
贝州王则之乱,讨平之者,明镐、文彦博也。
而郑骧传则云“王则反,讨平之。”竟似骧一人之功矣。 又杨燧传,谓燧攻贝州,穴城以入,贼平,功第一。刘阒传,又谓阒从攻贝州,穿地道,阒先入,众始从,遂登陴,引绳度师,迟明,师毕入,贝州平,功第一。则即穴城一事,又各擅第一功矣。
夏竦卒,赐谥文正,司马光、刘敞俱驳之。
光传曰,光谓“谥之美者,莫如文正,竦何人?足以当之?”乃改谥文庄,略不及敞之同议,则似光一人所驳矣。
敞传又曰,敞疏三上,乃改谥文庄,亦略不及光,又似敞一人所改矣。
孝宗崩,光宗以疾,不能过宫成服,赵汝愚拥立宁宗一事。
据汝愚及赵彦逾传,是时宰相留正去位,中外汹汹,汝愚谋立嘉王(即宁宗),欲倚殿帅郭杲为用,以告彦逾,彦逾尝有德于杲,遂承命以汝愚谋告杲,杲乃领兵卫宁宗即位。是此谋本出汝愚,而彦逾共成之。厥后汝愚因此拥立之功,为侂胄所忌,得祸最烈,正以此也。
而叶适传,则谓是时赵汝愚计无所出,适责知合门事蔡必胜不得坐视,蔡乃与宣赞舍人傅昌朝、知内侍省关礼、知合门事韩侂胄三人定议,适亟白汝愚,汝愚乃遣侂胄、关礼以内禅事奏太皇太后,明日,因禫祭,遂立嘉王即位。则此谋,又系叶适与蔡必胜等定议后以告汝愚者矣。(按绍熙行礼记,又谓是时汝愚计无所出,宗室彦逾责以同姓之卿不得坐视,汝愚曰“奈何?事急,向承天门叫几声,自割杀耳!”彦逾曰“无益也。”乃为画计,请于太皇太后,以嘉王即位,而尊光宗为太上皇帝,使侂胄共成其事。据此,则首谋又属彦逾。然宋史彦逾传不载其首谋画策,或绍熙行礼记所云,非当日实事。)
宋史各传错谬处 袁彦传,有刘仁赡降之语。张保续传,亦有刘仁赡率将卒出降之语。薛居正五代史,周显德四年,世宗亲征寿州,刘仁赡上表乞降。是薛史原有此语。然薛史仅钞实录而未及详考事实。至欧史则已辨明仁赡之不降,实副使孙羽以仁赡病笃,诈为其书以降者,所以特列仁赡于死节传。今宋史袁彦等传尚云然,岂元人修史时,并欧史亦不检对耶?
韩世忠传,世忠屯焦山,谓乌珠(旧史名兀术)至必登金山龙王庙观虚实。乃令百人伏庙中,百人伏岸侧,果有五骑闯入,庙兵喜,先鼓而出,仅得二人,逸其三,中有绛袍玉带,既坠而驰者,访之,即乌珠也。按金山在水中,岂能骑而入?又骑而逃?此必误也。舆地纪胜,谓伏兵北固山龙王庙,此较近理。乃作传者于此等处亦不订正。
曹友闻传,元兵攻武休关,败都统李显忠军,遂入兴元。按显忠系绍兴中归宋,卒于乾道中,距友闻与蒙古兵战时,已六、七十年,安得尚统军耶?或另有一李显忠,然史又不分析言之。
陈宜中传,遣张全合尹玉、麻士龙援常州,玉、士龙皆战死,全不发一矢,奔还。文天祥请诛之,宜中释不问。文天祥传,亦谓朱华、尹玉等战五牧,败兵渡水挽全军舟,全军斩其指,皆溺死。全不发一矢,走归。是张全并未战也。而尹玉传乃云,淮将张全、广将朱华大战于五牧。则全又在力战之内矣!功罪混淆,莫此为甚。 又刘师勇与姚讪守常州数月,城陷,师勇拔栅,战且行,其弟马堕堑,跃不能出,师勇举手与诀而去。是师勇守常,至城破始去也。事见张世杰传及元史伯颜传,并郑所南集。而王安节传,则谓师勇复常州后,即赴平江,使安节在常拒守。又似师勇未尝与常州之难者。此又一史中自相矛盾之处也。
吕蒙正传赞,谓国朝三次入相者,惟赵普、吕蒙正。然蒙正之后,又有张士逊、吕夷简、文彦博,皆三次入相,蔡京并四次入相。蒙正传赞所云,亦未深考。
宋史列传又有遗漏者
一代之臣甚多,自非大奸大忠,原不能悉载,然有必宜载而反遗漏者。 俞文豹清夜录,靖康之变,上皇将赴金军,中书舍人姜尧臣极谏不可往,番使以骨朵(铁制或木制兵器,一端有大首,状如蒜头,柄较长。相似者为锤,惟锤柄较短。)击之死。曹勋北狩录,四太子求王婉容为黏罕子妇,婉容自刎死。此二事忠节凛然,史传所必宜载者,而列传皆无之。 彭义斌自山东起义,随李全来归,即与赵范、赵葵破金兵,义斌独击至下湾渡,掩金人于淮。(见贾涉传)后因李全乱,楚州制置使许国走死,义斌斩全使,大骂,誓必报此仇。会全攻恩州,义斌即出战,败之,全求制置使徐晞稷书与义斌速和,义斌致书赵善湘曰“不诛全,恢复不成。但能遣兵扼淮,断其南路,必可灭贼。贼平之后,义斌战河北盱眙,诸将战河南,神州可复也。”(见李全传)赵范亦谓善湘曰“义斌蹙全,如山压软卵,然必请而后讨者,知尊朝廷也。”(见赵范传)全贻书制置司,诬义斌叛朝廷,虽知义斌之功,惮全未欲行赏,义斌俟朝命不至,拓地而北,进攻东平,严实潜求救于蒙古将博罗罕,而与义斌连和,义斌亦欲藉实取河朔而后图之,遂以兄礼事实,不夺其兵,而留青崖崮所掠实之家属不还,进攻真定,降金将武仙,众至数十万,既下真定,道西山而北,博罗罕兵始至,义斌分兵与实,阳助而阴伺之,实危急,即赴博罗罕军与之合,与义斌战于内黄之五马山,义斌兵败被执,史天泽说之降,义斌厉声曰“我大宋臣也,肯为他人属耶?”遂死之。(见元史严实等传)后朝廷讨李全诏有云“彭义斌以忠拓境,大展皇略,已加赠典追封。”(见李全传)是义斌之忠义勋绩比赵立、李宝、魏胜等更有过之,则宋史何得无传?乃仅散见于李全等传,而不另立专传,岂非阙漏耶?
又吴缜作新唐书纠谬,至今尚传其书,而宋史无传;刘克庄诗集、文集为宋末一大家,今亦无传。此皆史家之疏也。
宋史排次失当处
宋史又有不必立传者。 欧公五代史,不立韩通传,为本朝讳也。宋史补之,而以李筠、李重进并列为周三臣,是矣!
他如张从恩、扈彦珂、薛怀让、药元福,皆五代时人。
从恩入宋,改封许国公,其入宋史可也。
彦珂、怀让、元福,当宋初即病殁;赵昂、李谷、窦贞固、李涛、赵上交、张锡、张铸边、归谠、刘涛等,并未官于宋,则传之何为?或以五代史无传,不得不于宋史存之,然李谷、李涛在五代尚有事迹可纪,其余本不足书,乃一概入之列传,仍不过叙其历官,如今仕途之履历而已,此亦成何史策?
宋臣中宣缯、别之杰、邹应龙、金渊、张磻、饶虎臣、戴庆炯等传,亦但叙履历,绝无一言一事,则传之何为?
其他编次之失,更有当改定者。
张宪、牛皋、杨再兴,皆岳飞部将,旧史本附飞传后,元人修史,另编为卷。(说已见前)
刘子羽、胡世将与吴玠兄弟在蜀同功共事,应与玠璘相次,今亦各为卷,此犹曰官有文武之别也。 解元、成闵皆韩世忠部将,宜附世忠后;郭浩、杨政皆吴氏部将,用兵与吴氏相终始,宜附玠、璘后,今皆另编为卷。盖亦元人改旧史而排次耳。 王友直、李宝皆自北起义来归,既同列一卷;李显忠亦自鄜延起事,间关数国,冒死南投,功名尤著;魏胜起兵涟水,据海州以归,与宝共事,此数人者,应汇列为一卷,以显忠为首,胜、宝、友直次之,而今皆各为卷。
秦桧擅国十九年,凡居政府者,莫不以微忤斥去,惟王次翁始终为桧所怜,则次翁应附桧传后;陈自强之附韩侂胄,与次翁之附秦桧一也,则自强亦应附侂胄后,乃皆编入列传,不著奸党,何也?
权邦彦,徽、钦时人,卒于高宗绍兴三年,乃厕于宁宗诸臣之列;汪若海、张运、柳约亦皆钦、高时人,而厕于理宗诸臣之列;林勋、刘才邵等皆高、孝时人,并厕于德祐末造李庭芝诸人之列,不几颠倒时代乎?
南唐世家,既立韩熙载传矣,刘仁赡、皇甫晖、姚凤皆完节于南唐者,何以不为立传,以附于熙载后?南唐徐铉、北汉杨业,后仕于宋,既入之宋臣传矣,南唐之周惟简、西蜀之欧阳迥,亦皆仕宋,历官多年,何以又不入宋臣传,而仍附南唐、西蜀世家之后乎? 此皆自乱其例者。想见元人修史,草率从事,徒以意为排次,不复详细审订也。
史家一人两传 史传人物太多,修之者非一人,不暇彼此审订,遂有一人而重出者。
如顾宁人(炎武)指出元史列传中第八卷之速不台即第九卷之雪不台;十八卷之完者都即二十卷之完者拔都;三十七卷之石抹也先即三十九卷之石抹阿辛。皆是一人两传。可见修史者之草率从事。 然蒙古以国语为名,译作汉字,但取其音之同,而字不必画一,致有此误,犹有说也。
若旧唐书列传之七十二既有杨朝晟,九十四又有杨朝晟;五十一既有王求礼,一百三十七又有王求礼,宋史列传之一百十六既有李熙靖,二百十二又有李熙靖。考其事迹,实系一人,并非偶同姓名者。
是修史之草率,更甚于明修元史时。 至如辽史有三耶律托卜嘉(旧史名耶律挞不也),一在列传第二十六,一在第二十九,一在第四十一;又有两萧罕嘉努(旧史名萧韩家奴),一在列传第二十六,一在第三十三;又有两萧塔喇噶(旧史名萧塔剌葛),一在列传第十五,一在第二十。金史又有两达兰(旧史名挞烂),一在列传第十(又名古云,旧史名彀英),一在第十五;又有四罗索(旧史名娄室),一在列传第十,其三在五十七,同为一传,当时已以大娄室、中娄室、小娄室别之;又有两额尔克(旧史名讹可),亦同为一传,当时亦有草火讹可、板子讹可之别。 此则名虽同而人各别。盖辽、金、元皆以国语为名,诸人国语之名本同故耳。
至如金史之碎不即元史之速不台(即元将之围汴京,掳金妃后及宗族北去者),宋史之兀良哈即元史之兀良合台(即征交趾,由粤西北归者)。此又修史时,各据所译汉字入传,不暇彼此订正也。
监板宋史脱误处
余家所有宋史二本,系前明南北监板各一,其中误字落句不一而足。
尤袤传:高宗配享四人,王“俊”误为“浚”
如尤袤传:高宗崩,灵驾将发引,忽议配享,洪迈请用吕颐浩、韩世忠、赵鼎、张浚,袤言“祖宗典故,既祔然后议配享,今忽定于灵驾发引之前,不加详议,恐无以服勋臣子孙之心。”乃诏更议,后卒用四人者。时杨万里亦谓张浚当配食,争之不从,补外。袤转礼部侍郎云云。
按万里所著诚斋挥麈录,谓洪景卢以浚杀曲端一事,辍其配享。是迈乃辍浚者。今传反云迈请用浚。又按杨万里传,高宗崩,洪迈不俟集议配享,独以吕颐浩等姓名上,万里疏诋之,力言张浚当与。是迈本未以浚入配享。尤袤传云张浚,当是张俊之误也。配享兼用文武,迈既请用吕颐浩、赵鼎两文臣,则武臣必是韩世忠、张俊耳。(案今本已订正为张俊)
曹勋传:曹勋副使,王“纶”误为“伦”
又曹勋传:绍兴二十九年,勋副王伦为称谢使至金,金主将侵淮,勋与伦归言和好无他。
按伦自建炎元年即为通间使至金,绍兴二年,粘罕使伦归报;七年,再使金,回;八年,又往,偕张通古来;九年,再充使奉迎梓宫。太后被拘河间。十四年,金人欲官之,不从,乃缢死。是伦之死,在绍兴十四年,安得二十九年尚有与曹勋同使之事?
及阅王纶传:二十八年,金将渝盟,边报沓至;二十九年,朝论欲遣泛使觇之,纶请行,曹勋副之,至金,馆礼甚隆,归言邻国恭顺陛下威德所致。然是时,金已谋犯江,特以善意绐纶耳。据此,始知勋所副者,乃王纶,非王伦也。(案今本已订正为王纶)
张邵传:弟祁下狱株连邵,会桧死得免
又张邵传:邵初使金,遇秦桧于潍州,及归,上书言桧忠节。后其弟祁下狱,将株连邵,会桧死得免。
此数语上下不贯,邵既有德于桧,桧自党护之,桧死则不能免株连矣!乃反云桧死得免。此必有脱落字句处。皆刊刻时校讎不精之故也,当别求善本改之。(按今本仍旧。复按高宗纪,绍兴二十五年十月乙酉,命大理鞫张祁附丽胡寅狱。邵将受株连者,当系此事。胡寅一案,缘于绍兴二十年桧党诬李孟坚诵其父光所撰私史,语涉讥谤,诏送大理寺。而李光已先于十一年遭贬。至是,桧复因忌寅,并坐寅与光书讥讪朝政,狱成,诏胡寅等八人缘坐。至二十五年,乃复牵连张祁。至桧死,高宗虽追封申王,谥忠献,且亲幸其第临奠。而于桧党则稍抑之,且平复桧所倾陷者。二十五年十一月乙丑,乃释张祁狱。十二月甲申,召胡寅等令自便,仍复其官。据此,邵传所谓“会桧死得免”者,系因高宗既释张祁狱,邵自于免论之列。则翼谓“邵既有德于桧,桧自党护之,桧死则不能免株连矣!”乃未辨张祁狱之所由,故有此疑。况桧既党护邵,岂不知构祁必株连邵耶?宋史先叙邵言桧忠节,后叙祁狱将株连邵,应是彰显桧之负恩,纵有脱漏,如作“会桧死乃得免”,则明矣!然则翼“党护”一语,坐邵为桧党,未免率断也。且邵虽有德于桧,然为国出使囚徙,屡濒于死,本为高宗亲重,岂可与桧党同视耶?)
赵良嗣不应入奸臣传
马植,燕人,以取燕策干童贯入奏。徽宗宠之,赐姓名李良嗣,又赐以国姓。图燕之议由此起,斯固召祸首谋,然良嗣但建此策,听不听,则在乎庙堂之持议也。
及良嗣奉使由海道至金,与金太祖约:金取中京大定府,宋取燕中析津府。自是凡数往返。会金太祖殂,金人欲变元约,但予以燕京及蓟、景、檀、顺、涿、易六州,良嗣言“元约山后山前十七州,今如此,信义安在?”金人不从。良嗣又奉使往,曰“本朝徇大国多矣!岂平滦一事,不能相从耶?”金又不从。嗣良嗣又至,以答书稿示良嗣曰“燕京系我朝兵力攻下,其租税当输我朝。”良嗣曰“租随地出,岂有予地而不予租税者?”金人曰“燕租六百万,今只取一百万,不然,还我涿、易。”良嗣曰“我朝自以兵下涿、易,今乃云尔,岂无曲直耶?”是良嗣衔命往来,能以口舌抗强邻。(以上皆见续通鉴钢目)故宋史本传亦谓往返六七,颇能缓颊尽心,与金争议。
使无收纳张觉之事,金人亦难遽起兵端,(宣和五年,辽人张觉叛金以平州来附,金人以纳叛为责,索之甚急,始命王安中缢杀,函其首送之,金人终以是启衅)而中华疆土复归版图,良嗣方且当入功臣传中。乃张觉之叛金来降,主国计者贪近利而昧远计,辄轻为招纳,良嗣方苦口争之,以为失欢强邻,后不可悔。(良嗣争之不果,坐夺职,削五阶)而举朝醉梦,卒不听从。果致金兵得以借口,不惟新得之地尽失之,并至銮舆北狩,神州陆沈。此则王黼辈之贪功喜事,谋国不臧,于良嗣无与也。乃事后追论祸始,坐以重辟,(靖康元年,御史胡舜陟论其结成边患,败契丹百年之好,使金寇侵陵,祸及中国,乞戮之于市。时已窜郴州,诏广西转运副使李升之即所至枭其首,徙妻子于万安军)已不免失刑。修史者又入之奸臣传中,与蔡京等同列,殊非平情之论也。
王伦 王伦使金,间关百死,遂成和议。世徒以胡铨疏斥其狎邪小人,市井无赖。张焘疏斥其虚诞,许忻疏斥其卖国,遂众口一词,以为非善类。甚至史传亦有家贫无行,数犯法幸免之语。不知此特出于一时儒生不主和议者之诋諆,而论世者则当谅其心,记其功而悯其节也。
伦本王旦弟勖之后,初非市侩里魁。其奉使在建炎元年,是时金人方掳二帝北去,凶焰正炽,谁敢身入虎口?伦独慷慨请行,其胆勇已绝出流辈。及至金被留,久之,尼玛哈(旧史名粘罕)使乌陵思谋至,伦即以和议动之,欲使其还两宫、归故地,尼玛哈虽不答,然和议实肇端于此。即洪皓之以畏天保天语悟室,犹在后也。已而尼玛哈有许和意,绍兴二年,先遣伦归。次年即遣李永寿、王翊来。值刘豫内犯,议遂中格。七年,徽宗、郑后讣至,复遣伦充使奉迎,并乞河南、陕西地。是冬,豫既废,伦入见金主,金遂以乌陵思谋、石庆偕伦来议。八年,再使金,金即遣张通古等来,许归梓宫、母后及河南、陕西地。九年,伦充使再往金,竟以河南、陕西地先付之。
设使金不渝盟,则存没俱归,境土得复,伦之功,岂南渡文武诸臣所可及哉?只以金人自悔失策,旋毁前议,伦遂被拘于河间。其后和议再成,遂不得身预其事。然创议于敌势方张之时,与收功于两国将平之日,其难易既不同。且伦之议和,则请帝后疆土全归,而未议及岁币;迨秦桧主和,则寸土不归,反岁输银绢二十五万两匹,徒得一母后、二旅柩而已,其难易更不可以道里计。而况李永寿等之来,赖伦以云中旧识,稍损其骄倨;张通古等之来,又赖伦委曲调护,使秦桧就馆受书,以免屈万乘之尊。是其周旋于事势难处之会,即朱弁、洪皓辈有不能及者。盖弁、皓仅完臣节,伦则兼齐国事,其所任为独难,故皓归亦极言“伦以身徇国,弃之不取,缓急何以使人?”实深服其心力俱殚也。
及被拘六年,金人欲用为平滦三路都转运使,其时两国和议久成,化仇为好,即受金官职,亦非反颜事仇,况家本莘县,乡土已属于金,于私计亦甚便,乃力拒不受,甘被其缢死。(金史谓伦已受官又辞,乃缢死。宋史则谓不受官而被害。按伦如果受官,岂复抗辞?是必未受官也)是不惟谋国之忠,历百艰而不顾;而徇国之烈,甘一死而不挠,视弁、皓等得归故国,身受宠荣者,其身世尤不幸,志节尤可悲也!而区区身后之名,又以市井无赖数语传为口实,至今耳食者几视为幸功捭阖之人,此不可不急为别白也。
宋初降王子弟布满中外
角力而灭其国,角材而臣其人,未有不猜防疑忌而至于杀戮者。独宋初不然。
周保权被擒,授千牛卫上将军,葺京城旧邸院居之。(湖南)
高继冲纳土,但令王仁赡知军府事,而仍令继冲镇其地。迨继冲入朝,改授武宁军节度使、徐宿观察使,镇彭门,凡十年。其叔高保衡,历知宿、怀、同、汝四州及光化军。其臣孙光宪,亦官黄州刺史。梁延嗣亦官复州防御使。(荆南)
刘鋹战败被擒,仍封恩赦侯,赐第居京师,进封彭城郡公。(南汉)
李煜城破始降,封违命侯,居京师。后封陇西郡公。其子弟多授大将军、卫将军等官,从善为通许监军,从誧历知随、复、成三州,季操历知淮阳、涟水二军、蔡、舒二州,仲寓官郢州刺史十余年,其臣徐铉等皆官于京师,更无论也。(南唐)
孟昶既降,赐第京师,封秦国公,寻卒。子元历知贝、定二州,又为镇州兵马钤辖,移滑州,以病求小州,乃移滁州而卒。元历官宋、曹、兖、郓都巡检,出知滑州。其臣伊审征,官静难军节度使,移镇延安。赵彦韬授兴州刺史,移沣州。毌守素历知赵州、容州,兼本管诸州水陆转运使。(西蜀)
陈洪进纳土后,封杞国公,赐第居京师。子文显仍知泉州,移知青、齐、庐三州。文颢历知房、康、同、耀、徐、衡六州。文顗历知海、濮、潍、沂、黄五州。文顼历知登、舒二州。(漳泉) 钱俶纳土后,封淮海国王,赐礼贤宅,居京师。后出为武胜军节度使,改封南阳国王。子惟浚屡加诸镇节度使,常居京师。惟治知真定军府兼兵马都部署。惟济历知绛、潞二州,又为永州团练使,改成德军。惟演仕至同中书门下平章事,出判许州。俶弟俨判和州。昊历知宋、寿、泗、宿四州。其臣僚孙承祐知大名府,改知滑州。沈承礼知密州。(吴越)
刘继元降,封彭城郡公,赐京城甲第一区,授保康军节度使。其臣李恽历知广、许、孟三州。马峰分司西京。(北汉) 统计诸降王及诸降臣,无一不保全者,此等僭伪窃据之徒,归降本非素志,况新造之邦,民志未定,国势易摇,岂能一无顾虑?乃其主皆赐第京师,居肘腋之地,其子弟臣僚又皆分职州郡,掌兵民之权,而庙堂之上不闻操切猜防,入仕新朝者,亦帖然各效其勤,无反侧不靖之意。于此见宋太祖、太宗并包天下之大度,震服一世之神威,非诈力从事者,所可及也。后之论者往往谓宋开国之初,即失于弱。岂知不恃诈力以为强者,其强更甚也哉! 宋诸帝御集皆建阁藏贮
宋诸帝御集各建阁藏贮,自真宗始。
真宗晚年,以所著诗文示丁谓等曰“朕听览之下,以翰墨自娱,虽不足垂范,亦平生游心于此也。”谓等请镂板宣布,共七百二十二卷,并作天章阁贮之。
自后诸帝御集皆仿此例,而阁名各不相袭。
英宗建宝文阁,藏仁宗御集。
神宗以英宗御书,亦附于内。
哲宗建显谟阁,藏神宗御集。(元祐二年,已诏苏辙、刘攽等编次神宗御集,四年上之,先藏宝文阁,元符元年,另建显谟阁贮之)
徽宗建徽猷阁,藏哲宗御集。
高宗建敷文阁,藏徽宗御集。
孝宗建焕章阁,藏高宗御集。
宁宗建华文阁,藏孝宗御集,又建宝谟阁,藏光宗御集。
理宗建宝章阁,藏宁宗御集。
度宗建显文阁,藏理宗御集。
每帝各建一阁,虽颇繁费,然亦足昭敬谨,且见诸帝文治之盛也。又每阁皆置学士、直学士、待制等官,俾专职掌。(以上皆见本纪)如神宗以章衡为宝文阁待制,谓之曰“卿为仁宗朝魁甲,宝文藏御集之处,未始除人,今以处卿是也。”(见衡传) 录名臣后
真宗录唐白居易后利用,为河南府教授;元稹七世孙为台州司马;裴度孙坦为郑州助教,又录唐长孙无忌、段秀实等孙,皆教官。
仁宗录唐狄仁杰、张九龄、郭子仪、颜真卿后。 神宗录唐魏征、狄仁杰、段秀实后。皆见本纪。
按旧唐书段秀实传,自贞元后,凡赦书褒忠,必以秀实为首。又贞元六年,赦书授颜真卿一子五品官。文宗时又以真卿曾孙弘式为同州参军。五代史刘遂清传,唐朝浑、郭、颜、段之后,每一赦出,以一子出身,率为常制。是唐及五代时已有此制,宋盖仿而行之也。
宋皇后所生太子皆不吉 真宗由皇太子登极,其母则李贤妃也。仁宗由皇太子登极,其母则李宸妃也。神宗之为皇太子,其母本高皇后,然生帝时尚在英宗潜邸,未为后也。哲宗由皇太子登极,其母朱德妃,亦非后也。
惟钦宗生时,其母王氏已册为后,故钦宗以嫡长为皇太子,后即位,竟北迁于金。 南渡后,光宗母系郭皇后。宁宗母系李皇后,然诞育时,亦皆在潜邸,未为后也。
惟度宗后全氏,正位中宫,后生德祐帝,(咸淳三年,立全后,七年生帝)甫登极,即国亡。
统计有宋一代,皇后正位后所生太子,只靖康、德祐二帝,而二帝皆为失国之君,此理之不可解者。 又有已立为太子而不得继统者。 太宗之昭成太子元禧,真宗之悼献太子祐,哲宗之献愍太子茂,犹皆死后追赠,未尝及身为储君也。
其生而立为太子者,钦宗嫡子谌,朱后所生,生时虽尚未为后,然正妃也,故谌为嫡皇孙,当时已称祖宗以来所未有。钦宗登极后,立为皇太子,后竟随北去。 高宗之元懿太子,潘贤妃所生,苗刘之变为所拥立,改元明受,高宗复辟后,立为皇太子,未几殇。 孝宗之庄文太子愭,郭后所生,嫡长子乾道,元年立为皇太子,年二十四薨。
宁宗之景献太子询,本宗室子,开禧初,立为皇太子,年二十九薨,再育宗室子贵和为皇子,赐名竑,虽未加太子之号,然已居储贰,继体攸属,后为史弥远擅废,降封镇王,不得其死。 是不惟正后所生太子不吉,即非正后所生而册为太子者,亦不皆吉也。
宋初考古之学
考古之学,至南宋最精博。如郑樵、李焘、王应麟、马贵与等是也。然宋初制诰之臣已多博雅。
乾德三年,范质等三相俱罢,将独相赵普,而无宰相书敕,帝以问陶谷,谷曰“古来宰相未尝虚位,惟唐文宗甘露之变,数日无相,左仆射令狐楚奉行。今尚书亦南省官,可以书敕。”窦仪曰“非承平令典也。皇弟(即太宗光义)开封尹同平章事,即宰相也,可书敕。”从之。仪之论固是。然古来偶有朝无宰相之故事,谷独能记之。
又普独相后,太祖欲置之副而难其名称,问谷“下宰相一等有何官?”谷曰“唐有参知机务、参知政事。”遂以薛居正、吕余庆为参知政事。仓猝一问,即能援引故事,可见熟于典故,腹笥中无不有也。
太祖改年号乾德,以为古所未有,后于宫中得乾德钱,以问窦仪,仪对以伪蜀曾有此号。(案十国前蜀后主王衍年号乾德,又荆南高继冲年号亦为乾德)询知果自蜀中来者,始叹曰“宰相须用读书人。”
太宗时,皇子元杰封吴王,行扬州、润州大都督府长史,张洎谓“六朝皇子封王,以郡为国,置傅相、内史等,佐王为治,或王子不之国,则内史行郡事。唐改为长史,凡亲王授大都督不之镇,而朝命大臣临郡者,即有长史之号,谓亲王之上佐也。如段文昌出镇扬州,云淮南节度副大使知节度事兼扬州大都督府长史,李载义出镇幽州,云卢龙军副大使知节度事兼幽州大都督府长史是也。今王既为大都督,又为长史,则是王自为上佐矣!”
即此数条,可见诸臣于朝章国典,无不究心有素,仓猝间即有据依,足资朝廷制作之讨论也。
又钱俶薨,谥忠懿,张洎为覆状,有“受宠若惊,居亢无悔”语,张佖驳之,谓“亢龙无悔,非臣子所宜言。”洎对状曰“易之九三,王弼注云‘处下体之极,居上体之下,因时而惕,故愈于上九之亢。’正义云‘九三,居下体之极,是人臣之体,其能免亢龙之咎者,以慎守免祸也。’是人臣能免亢极之祸也。汉书梁商传赞云‘地居亢满而能以谨厚自终。’杨植作许由碑云‘锱铢九有,亢极一夫。’杜鸿渐让元帅表云‘禄位亢极,过逾涯量。’卢杞作郭子仪碑云‘居亢无悔,其心益降。’张说作祁国公碑云‘一无目牛之全,一无亢龙之悔。’皆就人臣而言也。”乃诏“洎援引故实,历历有据,罚佖一月俸。”以一亢字而援引典故,辩博如此,其学可知。
神宗有殿名宣光,哲宗问林希古“有此名否?”对曰“此石勒殿名也。”乃更名显承。
此又诸臣熟于经史之学,原原本本,非以口给也。
自朝章国故之不讲,则有如蔡京误以唐太宗为宋太宗,而废尚书令者矣!(徽宗诏“尚书令,太宗曾为之,今不须复置。”说者谓“宋太宗未尝为尚书令,惟唐太宗曾为之,今误以唐太宗为宋太宗,乃蔡京当国,不学无术之故也。”见京传)自经义史学之不讲,则有如章惇谓“北郊祀地,只可谓之社。”而欲废北郊大礼者矣!(惇以北郊止可谓之社。黄履曰“天子祭天地皆称郊,故诗序云‘郊祀天地’,若社则土神也,岂有祭大只亦谓之社乎?北郊之议遂定。见黄履传)然则北宋文学之臣,稽典故,援经史,俱确有据依,岂后代所可及哉!
宋初严惩赃吏
宋以忠厚开国,凡罪罚悉从轻减,独于治赃吏最严。盖宋祖亲见五代时贪吏恣横,民不聊生。故御极以后,用重法治之,所以塞浊乱之源也。
按本纪,太祖建隆二年,大名府主簿郭顗坐赃弃市。乾德三年,员外郎李岳、陈偃、殿直、成德钧皆坐赃弃市。蔡河纲官王训等以糠土杂军粮,磔于市。太子中舍王治坐受赃杀人弃市。开宝三年,将军石延祚坐监仓与吏为奸赃弃市。四年,将军桑进兴、洗马王元吉、侍御史张穆、左拾遗张恂皆坐赃弃市。刘祺赃轻,杖流海岛。六年,中允郭思齐、观察判官崔绚、录事参军马德林俱坐赃弃市。此太祖时法令也。
太宗太平兴国三年,泗州录事参军徐璧坐监仓受贿出虚券弃市。侍御史赵承嗣隐官钱弃市。又诏诸职官以赃论罪,虽遇赦不得叙,永为定制。中书令史李知古坐受赃,改法杖杀之。詹事丞徐选坐赃杖杀之。御史张白以官钱籴卖弃市。汴河主粮吏夺漕军粮,断其腕,徇河干三日,斩之。是太宗法令犹未弛。然寇准谓“祖吉、王淮皆侮法受赃,吉赃少,乃伏诛;淮以参政王沔之弟,盗主守财至千万,止杖,岂非不平耶?”则是时已有骫法曲纵者。
至真宗时,弃市之法不复见,惟杖流海岛。如员外郎盛梁受赃流崖州。著作郎高清以赃杖脊配沙门岛。盖比国初已弛纵矣。
仁宗本纪,则并杖流之例亦不复见。
苏颂传,知金州张仲宣坐枉法赃应死,法官援李希辅例,杖脊黥配海岛。颂奏仲宣赃少应减,神宗曰“免杖而黥之,可乎?”颂引“刑不上大夫”为对,遂免黥,永为定制。自是宋代命官犯赃抵死者,例不加刑。当时论者谓“颂一言而除黥刺,以为仁人之言,其利溥。”(见颂传)益可见姑息成风,反以庇奸养贪为善政。其于不肖官吏之非法横取,盖已不甚深求。 继以青苗免役之掊克,花石纲之攘夺,遂致民怨沸腾,盗贼竞起。宋江等三十六人横行河朔,官军万人不敢捕。方腊之乱,凡得官吏必恣行杀戮,断截肢体,探取肺肝,或熬以鼎油,或射以劲矢,备极惨毒,以泄其愤。陈遘疏,所谓“贪污嗜利之人,倚法侵牟,不知纪极,怨痛结于民心,故至此也。”(见陈沟及方腊传)
南渡后,高宗虽有诏“按察官岁上所发摘赃吏姓名,以为殿最。”然本纪未见治罪之人。
惟孝宗时上元县李允升犯赃贷死,杖脊刺面配惠州牢城,籍其赀,失察上司俱降黜。广东提刑石敦义犯赃刺面配柳州,籍其家。知潮州曾造犯赃贷死,南雄编管,籍其家。参知政事钱良臣以失举赃吏,夺三官。是时法令虽比国初稍轻,而从积玩之后,有此整饬,风气亦为之一变。真德秀所谓“乾道、淳熙间,有位于朝者,以馈赂及门为耻;受任于外者,以苞苴入都为耻。”(苞苴:本意为以草苇包裹,惟贿赂恐人知,以苞苴其外,故为贿赂别称。后汉书隗嚣传:苞苴流行,财入公辅。)皆孝宗之遗烈也。
理宗虽亦诏“监司以半岁将劾去赃吏之数来上,视多寡为殿最,守臣助监司所不及,则以一岁为殿最。”(见本纪)是亦颇能留意综核者。然是时汤焘疏言“苞苴有昔所未有之物,故民罹昔所未有之害;苞苴有不可胜穷之费,故民有不可胜穷之忧。”(见焘传)则知庙堂之诏已为具文,而官吏之朘削如故也。贾似道亦疏言“裕财之道,莫急于去赃吏,艺祖杖杀朝堂,孝宗真决刺面,今当仿而行之。”(见似道传)以似道之狂谬,尚知赃吏之不可不重惩,而追思艺祖、孝宗之遗法,然则是二帝者,可谓知所务者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