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话版《明史》·张振德传 原文

张振德,字季修,昆山人。祖父张情,进士,曾任福建副使。叔祖父张意,也是进士,曾任山东副使。振德由选贡生而授四川兴文知县。兴文县治原在九丝蛮。万历初,才建土城墙数尺,其户不满一千。永宁宣抚奢崇明,心怀不轨,暗中勾结奸徒,掠卖子女。振德逮捕了这些奸徒,处以流刑,招还被掠子女三百余人。崇明以二千金贿赂他,振德大怒,拒不接受,并撕毁来信。

  天启元年(1621),赴成都参加乡试,崇明部将樊龙杀死巡抚徐可求、副使骆日升、李继周等。重庆知府章文炳、巴东知县段高选坚决抵抗,宁死不屈。贼占据了重庆。

  当时,振德兼管长宁县。此地离贼稍远,随行者打算逃往长宁。振德说:“应当坚守兴文。”于是急忙赶回城。长宁主簿徐大礼与振德要好,派人来接他,振德谢绝了。他督率乡兵与贼战,因寡不敌众,退入城内,组织居民防守。不幸遇大风大雨,贼破土城而入。振德与妻钱氏及二女均自杀,一门死者十二人。朝廷闻其事,赐祭葬,赠光禄寺卿,谥烈愍。命当地官府建祠纪念,荫其后代为锦衣卫千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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