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话版《明史》·瞿九思传 原文
瞿九思,字睿夫,黄梅人。其父瞿晟,嘉靖三十二年(1553)进士,官至广平知府。曾主持凿长渠三百里,灌田数十亩。
九思十岁随父亲在吉安,拜罗洪先为师。十五岁做《定志论》,后与同乡耿定向交游,学问更加长进。万历元年(1573)乡试中举。在家乡居住两年期间,县令张维翰违制苛征,百姓十分气愤,聚集起来殴打县令,维翰认为是九思煽动的,将他以倡乱罪逮捕。巡按御史向程弹劾维翰激起民变,吏部尚书张瀚认为御史的弹劾是错误的,九思因而被长期流放于边塞。子瞿甲年十三岁,上书数千言为父伸冤。甲之弟瞿罕也到朝廷上书,请求宽宥其父。屠隆做《讼瞿生书》,遍告于朝廷内外。冯萝祯也向湖广当局说明九思蒙冤的事,张居正原来就看重九思的才学,如此种种原因,九思终于获释。嘉靖三十七年(1558),由于抚按的推荐,授九思为翰林待诏。九思力辞不受。朝廷令当地官府每年给九思米六十石,直至终年。九思做《乐章》及《万历武功录》,遣子罕到朝廷进呈皇帝。年七十岁而逝。
九思学问极为渊博,其文章虽不典雅,然当时那些好古之士也很少有人能与他相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