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话版《明史》·祝允明传 原文

祝允明,字希哲,长洲人。弘治五年乡试中举,但总是不中进士。授广东兴宁知县。他在该县捕杀盗魁三十余人,全县安宁无事。不久,调应天府通判,因病辞谢,嘉靖五年(1526)逝世。

  允明生来手上多生一指,故自号“枝山”,又号“枝生指”。五岁能写一尺大的字,九岁能做诗。长大博览群书,文章有奇气,能在筵席上秉笔疾书,文思若泉涌一般。尤工于书法,名扬海内。好酒色游乐,善创作新曲,向他求文和书法者接踵而来,而多需买通歌妓才能得到。他讨厌礼法,也不事生产,有些收入便拿去请客豪饮,直到把钱花光为止,或者分给别人,自己一钱不留。晚年更加贫困,每出去,向他追账的相随于后,而允明则更加沾沾自喜。他著有诗文集六十卷,另有杂著百余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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