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话版《明史》·杨廉传 原文
杨廉,字方震,丰城人。父杨崇,曾任永州知府,受业于吴与弼弟子胡九韶。廉继承家学,早年就以文章著称于世。成化末年中进士,改为庶吉士。
弘治三年(1490),授南京户科给事中,第二年京师地震,杨廉就此事弹劾执政大臣。五年,借发生灾异的时机上陈六事:一、经筵停罢时,应令讲官每天轮流值班听候皇上询问。二、招回因直言规谏而遭贬谪的官员,不当限定台臣谏诤皇上登基后的事。三、治两浙、三吴水患,停止额外织造。四、招回隐退诸臣。五、修改法律条例。六、发生灾异应鞭策甚至罢免某些大臣。最后还说,凡国家大政方针,应招集大臣面议,给事中、御史随后驳正。这些意见孝宗都加以采纳。吏部尚书王恕遭到诽谤,廉奏请斥责诽谤者及奸邪之人,劝皇上不要被他们所迷惑。母亲去世,服丧期满,起任刑科官员。他奏请祭祀薛蠧,将其《读书录》贮存于国学。第二年三月,诏令下旬开经筵,为皇帝讲解经文。杨廉认为:“按成例,经筵一月举行三次,如果上月终开始,下月初即停止,那能进讲多少?而经筵开始后,隔日继讲,今迟一日开经筵,就会停一日之讲。”这个意见上呈给了皇帝。因父亲年迈,为就近奉养,调至兵科。宦官李广死,从他那里获得廷臣贿赂他的账册。谏官弹劾行贿的人,皇帝本想追究,但又中止。廉率领同僚力争,皇帝拒不接受惩办行贿者的请求。随后,廉申明祀典,认为宋儒周敦颐、程颐、程颢、张载、朱熹从祀之位应排在汉、唐诸儒之上。孔子故乡阙里的孔庙中,当改立木神位“,大成”本是乐名,用于作为谥号,不合谥法。这些意见均未采行。调南京光禄寺少卿。
正德初改任太仆寺卿,又改任顺天府尹。这时京都军队多次调遣,其车费动辄数千金。廉奏请用大兴县递运余银供给。还奏请豁免夏税粮一万五千石。考虑到州县会对百姓巧取豪夺,而设置“岁办簿”,登载税收,使地主官吏无法作弊。乾清宫遭火灾,廉极力陈奏时政之失误,但奏疏被扣留未进呈皇帝。第二年升南京礼部右侍郎,上疏劝阻皇帝南巡,这奏疏也未上报皇帝。武帝驻南京,命百官着军服朝见,廉认为不可,请求依照通常朝拜礼仪,还请皇上去谒见太庙,这些意见均被采纳。世宗即位,调任尚书。
杨廉与罗钦顺友好,讲求“居敬穷理”之学,认为文章必以《六经》为本。他自礼乐、钱粮至星历、算术,都知其本末。学者称他为“月湖先生”。他认为帝王治国之道,最要紧的是按照《大学》中的教导。自从任给事中起就上书说“:向皇帝进讲,首先应该是《大学衍义》。”于是首先呈进《大学衍义节略》。在上疏议论大礼时,援引程颐、朱熹的话为证,并说:“今持异义的人都是根据欧阳修的话,然修于‘考’之一字,虽加于濮王,却未止于仁宗。而今不用于孝宗,这也是修所不同意的。”他八次上疏请求退休,至嘉靖二年(1523)允准。他在家住了两年便去世了,享年七十四岁。赠太子少保。谥文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