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话版《明史》·许士柔传 原文

许士柔,字仲嘉,常熟人。天启二年(1622)的进士。改任庶吉士,授职检讨。崇祯年间,历任左庶子,负责左春坊的事务。

  在此之前,魏忠贤已经编辑了《三朝要典》,因《光宗实录》的记载和《要典》相矛盾,于是称叶向高等人所编撰的不真实,应该重新撰写,恣意篡改删削与《要典》相抵触的地方。崇祯改元,烧毁了《要典》,而被篡改的《光宗实录》如故。崇祯六年(1633),少詹事文震孟奏称:“先帝实录是魏党的曲笔之作,应当改正依照原来的实录。”当时温体仁当权,与王应熊等人暗中阻挠,事情便沉寂下来。许士柔愤然地说:“如此,则《要典》也不必焚毁。”于是上奏说“:先帝的实录的总记,唯独省略了世系。皇上孕育的年份,诞生的日期,没有记载。命名的大典,养育的府邸名号,没有记载。皇上的母亲出自哪个家族,封号什么,没有记载。这些都是原实录详细记载的,而篡改的实录有意删除了。原实录的修成,在皇上进入养育府邸的日子,犹且详细慎重如此。新实录的呈奉,在皇上登基之初,怎么如此粗略草率,使本朝的皇父子、母后、兄弟等大伦,都含混不明,空缺而不做考察。它怎么称得上是信史?”奏疏皇帝,庄烈帝并未省悟。

  温体仁命令中书官将穆宗总记出示给许士柔看,许士柔详细做揭文与他争辩“:先帝的实录与列位先圣的条例不同。列位先圣在位时间长,登基后的事,编年的排比编纂,总记可以不做书写。先帝在位一个月,三位太后养育圣上都是在皇帝没有登基之前,不记录在总记,将记录在什么书中?穆庙大婚的礼仪,生育皇子,在嘉靖年间,所以总记没有记载,至于册立大典,编年没有不详细记载的。先帝在位仅一个月就辞世,熹庙的册立应该记载,皇上的册封唯独不应该记载吗?”温体仁发怒,准备弹劾他,被同僚阻止了。许士柔又上奏说“:各朝的实录,没有不记载世系的例子。我所以选择抉发篡改实录事,正是因它与各朝的既定例制不相吻合。孝端皇后是先帝的嫡亲母亲,原实录详细记载了她保护先帝的功绩,而修改的实录删去了,为什么?当时,太子差点儿不保,坤宁皇后调理保护,真是达到孝义、慈善的最高准则,父母养育的深厚恩情,史官轻易就用笔将它们抹杀了,这最不可理解。”奏疏呈上,庄烈帝答复知道了。

  温体仁更加不高兴。遇上温体仁教唆刘孔昭弹劾祭酒倪元璐,就称许士柔的族子许重熙私自撰写《五朝注略》,准备株连许士柔。许士柔赶紧将《注略》呈献上去,才得以解脱。不久,出京担任南京国子监祭酒。

  温体仁离职,张至发当权,更加谋划驱逐许士柔。在此之前,高攀龙被追赠官职,许士柔拟草稿送交内阁,没有发给高攀龙家里。旧制,追赠官职的诰令,属于诰敕中书负责。崇祯初年,对各位忠臣的褒扬、抚恤,翰林中能够行文的人有时行使了此事,而中书认为这是侵犯了官职权限。崇祯三年(1630),禁止诰令中使用骈体、华丽的语句。到此高攀龙的家人请求追赠,离许士柔草拟诰令已有几年,主事的人仍然将许士柔先前的撰文呈入。中书黄应恩告诉张至发,法令的语言违反了禁令,至发很高兴,弹劾许士柔,将他降了两级官阶调用。司业周凤翔上奏争辩说:“词林的旧制,内阁大臣份内是撰写文字,或者亲自详细审定,或者进行篡改,没有亲自纠劾的。诰书敕令用御印,每年有固定的时间,没有十年之后加盖御印呈献,并追求现在的制度的。赠封诰令专归中书负责,是崇祯三年才开始强调,没有谁追究崇祯元年的史官,将他们责骂为越俎代庖的人。”没有答复。许士柔不久补任尚宝司丞,升任少卿,直至去世。他的儿子到朝门申辩冤枉之事,于是才给士柔恢复原来官职,追赠詹事兼侍读学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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