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话版《明史》·原杰传 原文

原杰,字子英,阳城人。正统十年(1445),中进士。过了两年,他被授予南京御史,不久改到北京。后来他巡按江西,捕诛巨盗,奸宄之徒因此而敛迹。他又巡按顺天等府。发大水,牧养官马的百姓因缺草料,马匹多死,有关官员向百姓索赔。原杰请求免以索赔,并实行开中法,令商人输米到本地来换取盐引,以此来赈济饥荒。他的奏疏呈入后,被部里反对,但景帝最后还是批准了原杰的建议。他被超升为江西按察使。原杰揭发宁王朱奠培淫乱的事,革去他的护卫。他的治行传到朝廷,皇上赐给诰命表彰他,升他为山东左布政使。

  成化二年(1466),他在山东就任为右副都御史,巡抚该地。遇到荒年,他赈济救灾,使百姓没有流离。他被召回任户部左侍郎。当时黄河崩决改道不常,这里塌陷那里又淤塞了。军民在淤塞的地区开垦种植,奸徒却说那些地方是园场屯地,献给王府以邀赏赐,王府便总是据为己有。原杰请将献出田地的人贬去戍边,并给接受的人加罪。皇上听从了。江西盗贼起事,因原杰曾两度统治该地区,得民心,皇上下诏派他去治理。原杰逮捕并杀戮了六百余人,其他的全部解散。改任他为左副都御史,将他召回佐理都察院事务。

  荆、襄地区有流民数十万,朝廷很忧虑。祭酒周洪谟曾著有《流民图说》,说应当增设府县,听任流民附籍,成为编户之民,这样可以充实襄阳、邓州户口,使几百年没有祸患。都御史李宾将该书上奏朝廷。皇上称善。十二年(1476),遂命原杰出去安抚。原杰遍历山谷,宣布朝廷德意,流民们都欣然愿意附籍。于是原杰大会湖广、河南、陕西抚、按官员来编户籍,获得十一万三千多户,人口四十三万八千多人。初到的流民,没有资产以及平时顽劣的,将他们驱回故乡,而那些附籍的流民,则用轻额定田税,百姓非常高兴。原杰又审度地势,因襄阳府所辖的郧县,在竹、房、上津、商、洛五县之中,道路四达,离襄阳有五百余里,山林阻隔,将领官吏鲜到其地,一旦有盗贼发生,府难以遥制,于是拓广该城,设置郧阳府,以郧县附属于它。他还设置湖广行都司,增兵设戍所,分竹山县设置竹溪县,分郧县设郧西县,分汉中的洵阳县设白河县,将它们与竹山、上津、房县都隶属于新府。又在西安增设山阳县,南阳增设南召、桐柏县,汝州增设伊阳县,各隶属其旧府。制定之后,他推荐邓州人吴远为郧阳知府,各县知县都选择邻境的良吏来担任。流民各得其所,四境平安。他将要回来时,因该地处湖广、河南、陕西交界,百事没有统属,便推荐御史吴道宏来取代他。诏令即升吴道宏为大理寺少卿,抚治郧阳、襄阳、荆州、南阳、西安、汉中六府。郧阳有抚治,即从这时开始。原杰以功劳升为右都御史。

  原杰多次任职在外,入居都察院后,便不想再出来。他受命赴荆、襄,不是出于自己的意愿。事情办完后,他马上请回朝。正好南京兵部缺尚书,便委任原杰。原杰上疏推辞,皇上不许。他最后死于南阳,终年六十一岁。郧阳、襄阳百姓给他立祠,诏令赠他为太子太保,录取他的儿子宗敏为国子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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